泰順新聞網訊(記者 藍舒丹)日前,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布2020年度溫州市園林式居住區、單位名單。其中,我縣華鴻中心廣場一期和泰順中學分別獲得“溫州市園林式居住區”和“溫州市園林式單位”稱號。
近日,記者來到知見路的華鴻中心廣場一期,走進小區,綠意盡入眼簾,從草坪到低矮灌木再到茂密大樹,層次分明,布置精致而合理。據了解,華鴻中心廣場一期于2017年4月竣工,建設用地面積65693.42平方米,綠地面積約32000平方米,綠地率30%,綠化空間的充分布置,給予居民舒適的居住體驗感。
此外,泰順中學榮獲“溫州市園林式單位”稱號,這也是我縣首個單位入選。泰順中學綠化面積約為67417平方米,綠化面積占到總用地面積的49.73%,種植各類樹木50000多株,草坪47000多平方米,綠籬(黃楊、杜鵑等)約20000平方米,園林小品2處。
據了解,申報園林式居住區(單位)需綠化覆蓋率達30%以上,園林綠化設計水平、景觀效果、植物配置、管理維護等方面也有嚴格要求。綜合審定評分≥80,可評為市級園林式居住區(單位),評分≥90,且獲市級稱號滿一年的,可評為浙江省園林式居住區(單位)。當然,園林式居住小區也并非永久性榮譽,考察組將按照驗收標準和得分要求每兩年復查一次。
據悉,自2019年參與評選以來,我縣獲得2個省級園林式小區、4個市級園林式居住小區和1個市級園林式單位。今后,園林式居住小區的建設還將加力推進,同時還將積極鼓勵發動小區居民推進家庭種花植綠行動,栽植花卉植物,點亮陽臺、屋頂和墻體。
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公用園林科辦事員陳孟思說:“接下來,我局將持續開展園林式居住區和居住單位的評選工作,通過以評促建的方式,進一步提升泰順的生態環境!
(編輯 毛曉輝)